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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龙人寿重拳打击保险欺诈   强力压缩保险欺诈犯罪空间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若违反诚信原则实施保险欺诈,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促进保险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及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原中国保监会制定了《反保险欺诈指引》。

       监管部门对保险欺诈的防范与打击不遗余力,但在多种诱惑的驱动下,假借保险名义或利用保险合同谋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却层出不穷,手段也是越来越多样化、严重化、团伙化、刑事化等特征。君龙人寿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符合合同约定积极主动理赔,同时积极响应监管机关反保险欺诈号召,联手公检法部门组织开展各类整治活动,强力压缩各类保险犯罪空间。

       案例一:带病投保未如实告知保险欺诈案例

       涉案金额:60万元

       案件概述:投保人陈某于2016年11月在省内多家保险公司投保重疾或医疗险等保险产品,2017年3月投保人因胃癌身故,其身故受益人向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涉及理赔金总额达60万元。经公司调查发现投保人2016年10月在省外某市已被确诊为胃癌,但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该情况。在确凿的证据材料支持下,经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最终追回理赔款。

       评述: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投保人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二:冒名顶替保险欺诈案例

       涉案金额:1万元

       案件概述:2016年6月某公司为其员工投保意外险,2017年1月保险公司收到该公司员工“蒋某某”理赔资料,材料齐全但身份证复印件模糊,后经核实发现伤者与实际“蒋某某”身份不符,系冒名顶替“蒋某某”骗取理赔金,最终保险公司予以拒付处理。

       评述:冒用他人身份骗赔的,公司有权拒赔,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处罚;保险公司发现身份存疑的,可利用相关协查系统获取身份验证材料。

       案例三:闪婚杀妻保险欺诈案例

       涉案金额:400万元

       案件概述:2018年5月,28岁的李某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了27岁的廖某,两人一见钟情,13天后就闪婚了。结婚才5天,李某就给妻子买了2份保险,共计450元保费,保额合计400万,受益人为自己。某天,李某约妻子出去,说带她去兜风,故意将车开入湖中,随后将廖某的头按在水中,致其溺亡。

       评述:为获得高额保险金,蓄意投保并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杀害被保险人,李某已构成犯罪。最终人财两空,锒铛入狱。

       以上事件绝非个案,保险欺诈在行业中是必须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证,绝不姑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君龙人寿秉承着严格取证一贯态度,坚决不放过任何一条可疑线索,联手公检法严惩一切保险欺诈行为。使任何一宗保险欺诈的违法行为终究难逃法律的严厉制裁!

       保险欺诈法律法规知识:

       一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虚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违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或者将不合格的标的伪称为合格的标的,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

       二、保险诈骗罪的刑罚规定

       根据刑法第198条的规定,犯保险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保险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注:案例来源:《都市快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01155323231941931&wfr=spider&for=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