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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龙补充工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投保范围

投保人: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所在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我们投保本合同。
被保险人:经我们同意,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工作且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团体成员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合同。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起,最长不超过一年。具体保险期间在保险合同上载明。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工伤致残,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被保险人伤残程度在《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2006)规定的五级至十级范围内,并符合当地工伤保险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条件的,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次性工伤医疗保险金 

我们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标准向一次性工伤医疗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次性工伤医疗保险金,该给付金额最高以保险单上载明的该被保险人名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我们依本合同向被保险人给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保险金以一次为限。 

一次性伤残就业保险金 

我们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标准向一次性伤残就业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次性伤残就业保险金,该给付金额最高以保险单上载明的该被保险人名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我们依本合同向被保险人给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保险金以一次为限。 

若当地工伤保险规定合并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我们亦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合并给付前述两项保险金,给付金额最高以不超过前述两项基本保险金额之和为限。

重要提示:本简介仅供参考,各项保单利益、责任免除约定以保险条款为准。